规划与经济司办公室
规划与经济司办公室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与综合分析,识别并明确农业、农村及游牧地区发展中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需求及优先事项。
2.开展相关研究,提升农业、农村及游牧地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促进其与国家其他经济部门协调发展。
3.会同相关部门,对国家农业产品及农副产品需求进行调查与预测。
4.在农业圣战部职责及国家发展规划框架下,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农业、农村、游牧地区以及农村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和政策。
5.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动态统计、信息与信息发布体系,用于农业各子领域以及农村、游牧地区相关数据的生成、收集、分类、处理、交换与更新。
6.建立农业、农村及游牧地区和相关产业的战略规划体系,并指导各省制定区域发展规划。
7.结合各地区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及国家和区域优先事项,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国家级与区域级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8.会同有关部委制定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推动农业、农村及游牧地区可持续发展。
9.完善农业圣战部预算预测、编制、统筹、审批、下达、分配与拨付等流程。
10.研究并建立国家及区域资源、资金与贷款分配体系,并推动其优化完善。
11.会同相关副部长办公室及下属机构,制定农业领域就业与创业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
12.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就业与创业项目,提交国家最高就业委员会审批并跟进实施。
13.规范农业资本市场,吸引并鼓励农业领域投资。
14.统筹争取农业项目所需银行信贷与融资支持,并在国家金融与银行机构中进行协调、说明与跟进,监督资金落实情况。
1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市场调控与最低保护价制定工作,以支持农业生产者。
16.制定并发布向农业生产者、经营主体及相关法人机构提供本外币贷款支持的政策、规范及实施办法。
17.制定并实施农业保险与扶持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加工产业及相关设施建设,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补贴及灾害赔偿。
18.推动农业及农村加工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并在生产者参与下加强农业投资支持。
19.根据国家出口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农业产品出口发展政策、战略与实施方案,并协调相关机构推动农业产品、农村产业及相关技术工程服务出口。
20.统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业圣战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并监督实施情况。
21.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与执行条例。
22.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文件,以促进农业及农村、游牧地区发展。
23.推动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并促进农业产品出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