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
全国游牧民发展与管理战略规划
鉴于伊朗游牧民是一个具有重要生产能力的社会群体,虽然根据统计数据仅占全国人口的约2%,但拥有超过2400万个牲畜单位(占全国轻型牲畜的28%和大型牲畜的4%),生产全国20%以上的红肉产品,并在其他畜牧业产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游牧民每年生产约48.1万平方米传统手工艺品,这些产品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同时,他们管理和利用全国约38%的优质草场资源,并分布于约占全国国土面积59%的区域。游牧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特别是在边境地区和偏远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超过一万名游牧民为国家献出了宝贵生命,而其烈士人数占人口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游牧民群体的勇敢精神、忠诚品质、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
除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外,游牧民还为工业、商业以及配套服务领域创造和支持了大量就业岗位。尽管他们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获得的公共投资和公共服务相对有限。同时,他们以较低的资源消耗和较少的社会成本,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此背景下,政府应当在发展规划中,特别是在实现国家1404年发展愿景目标的进程中,充分考虑游牧民群体的地位、需求与价值,合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在确保其当前公平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逐步弥补历史发展中的不足。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份专门文件,以提高国家决策机构、预算审批机构以及相关执行部门对游牧民社会的认识。该文件不仅面向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也面向所有承担游牧民服务职责的行政、文化和社会机构,为其提供关于游牧民社会的基础认知,从而促进更加科学、精准的政策制定,推动游牧地区和游牧民社区的发展。
显然,该文件应由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负责编制。为此,该组织围绕“研究、认识并分析全国及各省游牧民社区的发展潜力与制约因素,提出促进游牧地区和游牧民社会发展的有效实施路径”这一核心目标,组织中央和地方专家历时两年开展系统研究,最终形成了这一战略性文件,并将其作为未来游牧民事务管理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路线图。
为了通过国家和省级规划体系更有效地维护游牧民权益,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已编制《1404年发展愿景框架下全国游牧民发展与管理战略规划》,并提交各省规划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便在第五个发展规划及后续发展规划实施期间获得必要资源支持并落实相关措施。
该战略文件明确指出,应根据各省游牧地区的社会经济特点及生态资源条件,采取适宜的游牧迁徙或定居发展模式,并建立相应实施机制,以实现对游牧民生产生活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制定的1404年国家发展愿景目标,游牧民公共服务和发展指标平均水平应由第四个发展规划结束时的46%提高至1404年的90%,增幅达到96%。若相关目标顺利实现,游牧民与城市和农村居民之间在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方面的差距将显著缩小,并达到合理水平。
希望在政府和各级执行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编制游牧民发展与管理战略规划的上位文件依据
在制定游牧地区和游牧民社区发展与管理战略规划过程中,应充分参考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流动牧民章程》、革命委员会和伊斯兰议会相关决议、《游牧民管理条例》、国家五年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基础设施委员会有关决议等。
(二)国家和省级战略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文件。
(三)《伊朗游牧民社会1404年发展愿景纲要》。
(四)游牧民社会发展愿景总体目标。
(五)伊朗游牧民事务组织的目标与职责。
(六)有关游牧地区生态承载能力、资源潜力以及游牧民社会经济参与能力的研究成果和批准文件。
游牧民社会发展愿景总体目标
(一)通过消除游牧地区发展滞后状况,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游牧民与城市及农村居民之间的发展差距。
(二)在兼顾社会、经济、文化及生态平衡要求的基础上,推进流动游牧民管理体系建设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三)推进文化建设,维护伊朗—伊斯兰文化认同和游牧民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展愿景总体
1.在生态区域范围内,依据地方治理体系规范游牧迁徙活动。
2.通过适宜技术以及传统知识和技能的应用,提高游牧民生产能力。
3.加强游牧民与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牲畜与草场之间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4.将游牧民社区的人类发展、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指标提升至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5.依托游牧地区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推动经济活动多元化,促进就业、增加收入并稳定生态区人口。
6.规范和保障游牧民草场利用权,在有关部门监督下逐步将草场管理权移交游牧民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7.推广适宜技术和清洁能源,提高生产数量和质量,改善游牧民生活水平,并维护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8.建立、发展和加强群众性组织,提高游牧民在经济、文化、社会和地方治理事务中的参与度。
9.完善相关机构行政和执行体系,依据游牧民人口规模及发展水平,公平配置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
10.发展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包括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推广培训,以满足游牧民社会发展需求。
11.发挥游牧民社会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业发展并实现规范化利用。
12.扩大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和生产保险覆盖范围。
13.在游牧生态区域内,通过游牧民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安全保障。
14.运用适宜技术提高游牧民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减少洪水、干旱、荒漠化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游牧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安全保障。
15.加强科学研究和成果应用,开展适宜区域调查研究,为自愿定居游牧民提供支持,并推动游牧迁徙管理体系建设。
全国游牧民发展与管理战略规划四大目标
1.通过消除游牧地区发展滞后现象,实现社会公平,缩小游牧民与城乡居民之间的发展差距。
2.推进流动游牧民迁徙管理和定居安置工作。
3.促进社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维护伊朗—伊斯兰文化认同及游牧民精神文化遗产。
4.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和发展人力资源,促进生产、就业及流动游牧民收入增长。